很多人認為IP是一部小說、一部電影或一個人,但從嚴格意義上講,它們只是IP的載體。 IP( Intellectual Property)的中文含義是智慧財產權,最開始是一個法律範疇的定義,如今在商業社會中通常指一個廣為人知的品牌形象。 如最常見某部動漫裡的人物可以是IP,某部著名的電視劇也可以成為一個IP,像“李子柒”她是一位廣為人知的網紅,但她也可以作為IP,甚至是一個符號等等都可以作為IP。
概括一下它同樣具備四個基本特點:
(1)IP自帶流量,是以具象化形象為載體的感情寄託。
(2)雖然是虛構,但無比堅固,不可以隨意改變。
(3)雖是虛構,但可以吸引使用者的注意力,迎合用戶的溝通需求。
品牌是為了夠吸引消費者,並且建立品牌忠誠度。 簡單粗暴的說法就是“來賣東西的同時更好的吸引消費者”。 進而為創造品牌(與市場)優勢地位的觀念。 但是有些品牌在於客戶溝通中,會出現沒有親切感,比如途牛、天貓、京東,因為平臺基本都是以工具或者服務為主,自身很難有清晰的個性展示出來與用戶溝通,像這樣的品牌就比較適合打造一個IP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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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Nike為例,該品牌的形象就像一個人已經有足夠的 「個性」,在目標消費人群中有他們喜愛的價值觀則:創新的、激進的、甚至前沿的。 “Just do it”作為該品牌的標語又有足夠撩動情緒的價值。 類似這樣的品牌的性格可以很強烈,消費者提到這個品牌就會有一個清晰的品牌印象在腦海中出現,它們可能就不需要做一個IP形象來具象化自己。
(1)做好定位,為人格化IP找到一個好“人設”。
不同的行業所需要的人設形象與定位以及需要其所具備的能力和功能都不盡相同,需要結合具體的行業特點。
(2)思考這個“人設”所對應的目標使用者
要面向哪一個細分垂直領域,通過哪種才藝、性格、外貌表現、內容生產的方式,去吸引它想獲取的使用者,解決“人設”的功能性問題。
(3)讓使用者對「人設」產生感情。
深入挖掘「人設」的獨特性,為其策劃和設計一些好玩的、有辨識度的標誌性行為和語言系統。 同時,要保證“人設”能夠高頻出現在使用者面前,保持一定曝光強度,這一點也是非常重要的。 然後,在創造了「爆款」以後還要有長期穩定的優質內容輸出,才能真正有效地增強使用者黏度。
(4)人設需固定——切忌隨意更換IP定位
人格化IP一旦樹立,就要盡量做到一以貫之,堅持到底。 顏色樣式、尺寸大小以及品牌調性。 如果隨意更改IP的調性以及相關的定位,容易讓用戶產生不信任感,畢竟一個喜怒無常、沒有定數、不容易被把握的人,在現實生活里也是很難受到廣泛信任的。 所以人格化IP一旦樹立,就一定要持之以恆,切忌隨意更換IP的定位。
IP更像是一種品牌到了一定程度,需要換一種方式更好地與消費者溝通的辦法之一,抑或是在打造品牌的同時,找到一個好的角色定位可以同步來進行溝通。 所以,品牌沒有必要為了做IP而做IP,如果已經有一個不錯的IP形象,那就要好好的維護。